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来源:shuini.biz 时间: 2012-02-24 浏览次数:654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2月22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6人,实到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亨荣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三、审议了《关于注册成立福建莆田建福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审议了《关于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协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本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本公司解决发展资金瓶颈问题,促进双方共赢发展。
五、审议了《关于注册成立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的议案》
六、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实施工作方案较为全面,符合公司实际,内控体系建设进展及时,实施措施具体。要求公司经营班子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内控水平。
七、审议通过了《辞呈》
因林金水先生另有任用,已不再适宜继续担任公司监事,特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辞呈。鉴此,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其辞去职工监事职务。公司将按规定增补新的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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