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李某与被告玉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梁某、黄某等105户业主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这是一起小区建筑外墙脱落造成财产损失所引起的纠纷。
那么,
小区建筑外墙脱落
造成地上物品受损或人受伤
谁应承担责任呢?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7日,家住玉林城区教育中路附近一小区原告李某出门没有开车,将车停放在该小区内的车位上。下午5时许回到小区时,他发现自己的小汽车顶部被水泥块砸出一个不小的坑。由于最近邻居在装修防盗网,他猜测水泥块是从邻居家的窗户周边掉下来的。于是,他找来小区物业的保安人员一起到邻居家查看。

被水泥块砸中的小车
一起到楼下检查后,邻居黄某承认水泥块是从她家掉下来的,但表示要等她丈夫回来,才能决定如何进行赔偿。物业公司人员建议李某先把受损车辆转移他处停放,李某以事故原因及责任人没有查明为由拒绝移车。
让人没想到的是,当晚11时许,邻居家的窗户又有水泥块往下掉,再次砸中了李某的小汽车,这次遭殃的是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大孔。

第三天物业组织双方业主面对面协商时,邻居黄某的丈夫梁某表示,愿意承担一半责任,而另一半责任应由物业承担,但物业没有认可他的说法。协商未能谈妥。

造成事故的业主家窗户另一面抹灰层也出现了爆裂
事后,物业人员曾多次联系业主双方,试图协助尽快解决问题,但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调解不成。
最后,原告李某将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玉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梁某、黄某等该幢楼房的105户业主告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折旧费、误工费、交通费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玉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某损失费6302元, 105户业主(以户为单位)各户赔偿原告李某损失费29.73元,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